2015年第四届深圳国际酒店设备及用品展览会--参展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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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14/11/18 12:00:46
参 展 合 同
参 展 单 位 资 料 | 公司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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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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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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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 |
| 传 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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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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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展产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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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项目 | 展位号 | 展位数/平方米 | 单价 | 总费用 | 备注 |
□标准展位 □空地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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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款 |
会刊广告 | □ 封底10000元 | □ 封二/封三 8000元 | □ 跨版内页6000元 | □ 全彩4000元 | □ 黑白 2000元 |
其他广告 | □ 门票单面10000元/3万张 | □参观证单面 15000元/1万个 |
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 元,应于3日内即 年 月 日前汇入深圳中展公司账户,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申请的展位,本届展会杜绝酒店用品以外的产品参展。 汇款账户:深圳市中展展览有限公司 帐号:4000 0279 3920 0153 075 开户银行:工商银行深圳国财支行 汇款请注明:深圳酒店展 |
参展单位需确认下列事项后,方可参展: 1、 受不可预测及不可抗力影响,主办方有权缩短或延长举行日期、延期甚至取消此次展会; 2、 鉴于大会的整体需要或有特殊原因,双方协商更改展台位置,参展单位需配合执行; 3、参展单位不得将其展位自行转让,不得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等物品及与申报参展产品不符的产品进场,否则主办方有权将其清出展馆,参展费用不予退还,并保留追究参展单位责任的权力。 4、展会现场杜绝玩具、飞机、箱包、望远镜、按摩器、切割工具、榨汁机、珠宝、项链等酒店用品以外的产品参展,一旦发现,主办方有权将其清出展馆,所付金额不予退还。 5、参展单位不得展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,主办方有权封存侵权产品或将其清出展馆,参展费用不退。 |
参展单位:(盖章) | 主办单位:(盖章) |
签约代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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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签约代表 |
| 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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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 单位 | 主办单位---深圳市中展展览有限公司 地址: 网址: 邮箱: 电话: 传真: 联系人: 手机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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